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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行业商协会的竞合关系!

佚名
商会论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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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的大环境下,会员企业之间没有赤裸裸的“竞争关系”,只有同行业的“竞合关系”,非同行业的“合作关系”。

  作为商会,尤其是行业商会或者行业协会,很大的一个的功能就是倡导同类企业在竞争中合作发展,助力转型升级,培育壮大行业集群。

  发挥商会客观、中立、权威、协商特征,鼓励大家良性竞争、有序竞争,打破行业垄断和“潜规则”,协同联盟发展。防止“过度竞争、恶性竞争“,做到“适度竞争、理性竞争”。在一家独大,鲜有竞争的商会环境里,要创造竞争氛围,既要善于维护平衡,又要善于创造不平衡,用周期性不平衡,来达到长期性平衡。

  作为混业性质的地域商会,更应倡导跨界合作,多业联动,不求“一招鲜”式的精耕细作,但求“商会虽小,行业俱全”式的广覆盖,兼顾代表性。创造合作平台和契机,多出合作成功的案例,形成商会合作氛围,增强商会粘性。

  总之,在商会的大环境下,会员企业之间没有赤裸裸的“竞争关系”,只有同行业的“竞合关系”,非同行业的“合作关系”。

本文来源:佚名
原文标题:论行业商协会的竞合关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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